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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建筑工程减隔震作业规程docx

发布时间:2023-11-03 05:00:09 来源:英雄联盟比赛怎么买输赢 作者:英雄联盟比赛怎么买注

  北京市区域标准 编 号:DB11/ 2075—2022 建筑工程减隔震作业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nergy dissipation and seismic isolation in buildings engineering 2022-12-29 发布 2023-07-01 实施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 京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联合发布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建筑工程减隔震作业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nergy dissipation and seismic isolation in buildings engineering DB11/ 2075—2022 目 次  总 则 1  术语、符号 2  术语 2  符号 3  基本规定 8  一般规定 8  减隔震装置要求 9  结构分析 9  连接与节点设计 10  减隔震部件材料与施工 10  耐久性规定 11  场地与地基 11  试验与观测 11  地震作用和作用效应计算 12  一般规定 12  水平地震作用计算 15  竖向地震作用计算 17  截面抗震验算 18  抗震变形验算 19  地震时正常使用建筑的性能目标及设计 21  一般规定 21  地震时正常使用建筑的性能目标 21  结构构件承载能力验算 22  结构层间变形和楼面水平加速度基本要求 23  建筑非结构构件、建筑附属机电设备和仪器设施的性能要求 23  消能器的技术性能 25  一般规定 25  金属屈服型消能器 25  屈曲约束支撑 26  摩擦消能器 28  黏滞消能器 30  黏弹性消能器 32  消能器性能检验与性能参数确定 34  消能减震结构设计 37  一般规定 37  消能部件布置原则 37  消能部件设计及附加阻尼比 37  整体的结构设计 40  消能部件与结构的连接构造 42  一般规定 42  预埋件 42  支撑和支墩、剪力墙计算 42  消能器与结构连接构造要求 43  屈曲约束支撑的构造要求 43  金属屈服型消能器、摩擦消能器构造要求 44  黏滞消能器构造要求 44  消能部件的施工、验收和维护 46  一般规定 46  进场验收及施工 46  质量验收 48  9.4 维护 50  隔震支座的技术性能 52  一般规定 52  隔震橡胶支座 52  弹性滑板支座 53  摩擦摆隔震支座 53  三维隔震(振)支座 54  隔震支座产品检验与性能参数确定 54  隔震结构设计 56  一般规定 56  隔震层设计 56  隔震结构计算分析 60  隔震层上部结构 60  隔震层下部结构 61  隔震层构造 62  建筑与机电隔震构造 63  一般规定 63  隔离缝构造 63  楼梯、电梯等隔震构造 64  外墙与屋面隔震构造 64  室内装修隔震构造 65  隔震层机电设施与管线  隔震分部工程的施工、验收和维护 68  一般规定 68  进场验收及施工 68  隔震工程质量验收及维护 68  隔震部件的维护 69  隔震工程专用标识 70  建筑物地震反应观测系统和隔震建筑监测系统 72  建筑物地震反应观测系统 72  隔震建筑监测系统 72  附录 A 隔震支座恢复力模型和基本力学性能要求 74  附录 B 复振型影响系数计算公式 77  附录 C 隔震支座连接设计 79  附录 D 消能器检验项目要求 83  附录 E 校核地震动 86  附录 F 消能器规格及性能参数 87  附录 G 隔震支座规格及性能参数 90  附录 H 摩擦摆隔震支座规格及性能参数 93  附录 J 位移敏感型建筑非结构构件 95  附录 K 加速度敏感型建筑非结构构件 97  附录 L 仪器设施 98  附录 M 建筑附属机电设备 99  附录 N 隔震工程专用标识 101  本规程用词说明 107  引用标准名录 108  条文说明 109 Contents Generral Provisions 1 Terms and Symbols 2 Terms 2 Symbols 3 Basic Requirements 8 General Requirements 8 Requirements for Energy Dissipation and Seismic Isolation Devices 9 Structural Analysis 9 Connection and Joint Design 10 Materials and Construction of Energy Dissipation and Seismic Isolation Components 10 Durability Requirements 11 Site and Foundation 11 Test and Observation 11 Earthquake Action and Seismic Effect for Structures 12 General Requirements 12 Calculation of Horizontal Seismic Action 15 Calculation of Vertical Seismic Action 17 Checking for Strength 18 Checking for Deformation 19 Performance Objectives and Design of Buildings in Normal Use During Earthquake 21 General Requirements 21 Performance Targets for Buildings in Normal Use During Earthquake 21 Checking Calculation of Bearing Capacity of Structural Members 22 Basic Requirements for Structural Story Deformation and Floor Horizontal Acceleration ............................................................................................................................................... 23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for non-structural Components of Buildings, Mechanical and Electrical Equipment Attached to Buildings and Instrumentation 23 Technical performance of Energy Dissipation Devices 25 General Requirements 25 Metal yielding Energy Dissipation Devices 25 Buckling restrained Brace 26 Friction Energy Dissipation Devices 28 Viscous Energy Dissipation Devices 30 Viscoelastic Energy Dissipation Devices 32 Performance Test and Performance Parameter Determination of Energy Dissipation Devices 34 Design of Energy Dissipation Structure 37 General Requirements 37 Layout Principle of Energy Dissipation Components 37 Design of Energy Dissipation Components and Additional Damping Ratio 37 Main Structure Design 40 Connection Structure Between Energy Dissipation Components and Structures 42 General Requirements 42 Embedded Parts 42 Calculation of Support, Buttress and Shear Wall 42 Structural Requirements for Connection Between Energy Dissipation Devices and Structure 43 Structural Requirements for Buckling Restrained Braces 43 Structural Requirements for Metal and Friction Energy Dissipation Devices 44 Structural Requirements for Viscous Energy Dissipation Devices 44 Construction, Acceptance and Maintenance of Energy Dissipation Components 46 General Requirements 46 Site Acceptance and Construction 46 Quality acceptance 48 Maintenance 50 Technical Performance of Seismic Isolation Bearings 52 General Requirements 52 Rubber Isolation Bearing 52 Elastic Sliding Plate Bearing 53 Friction Pendulum Bearing 53 Three Dimensional Isolation Bearing 54 Test and Performance Parameter Determination of Isolation Bearings 54 Design of Seismic Isolation Structure 56 General Requirements 56 Seismic Isolation Layer Design 56 Calculation and Analysis of Seismic Isolated Structure 60 Upper Structure of Isolation Layer 60 Substructure of Isolation Layer 61 Isolation Layer Construction 62 Building and Electromechanical Isolation Construction 63 General Requirements 63 Construction of Isolation Seam 63 Isolation Construction : Stairs and Elevators 64 Isolation Construction : Exterior Wall and Roof 64 Isolation Construction : Interior Decoration 65 Electromechanical Equipment and Pipelines In Isolation Storey 66 Construction, Quality Acceptance and Maintenance of Isolation Layer Parts 68 General Requirements 68 Site Acceptance and Construction of Isolation Layer Parts 68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68 Maintenance of Isolation Layer Parts 69 Special Identification of Isolation Engineering 70 Seismic Motion Observation System of Buildings and Monitoring System of Isolation Buildings 72 Seismic Motion Observation System of Buildings 72 Monitoring System of Isolation Buildings 72 Appendix A Mechanical Analysis Model of Isolation Bearing and Basic Mechanical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74 Appendix B Formula for the Influence Coefficient of Complex Mode 77 Appendix C Connection Design of Isolation Bearing 79 Appendix D Requirements for Inspection Items of Energy Dissipation Devices 83 Appendix E Check Ground Motion 86 Appendix F Specification and Performance Parameters of Energy Dissipation Devices 87 Appendix G Specification and Performance parameters of Isolation Bearing 90 Appendix H Specification and Performance Parameters of Friction Pendulum Isolation Bearing 93 Appendix J Displacement Sensitive Non-structural Members of Buildings 95 Appendix K Non-structural Components of Acceleration Sensitive Buildings 97 Appendix L Instruments and Equipment 98 Appendix M Building Auxiliary Electromechanical Equipment 99 Appendix N Special Identification for Seismic Isolation Project 101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107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108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09 1 总 则 为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建筑工程防震减灾的法律和法规,提高首都建设工程抗震防灾能力, 使建筑物采用减隔震技术后,提高建筑安全性和防灾韧性,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地区采用减隔震技术的建筑工程,包括新建、改建及扩建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 减隔震建筑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术语、符号 术语 消能器 energy dissipation device 通过内部材料或构件的弹塑性或黏性滞回变形等方式来耗散或吸收能量的装置。 消能减震结构 energy dissipation structure 设置消能器的结构。消能减震结构包括整体的结构、消能部件。 消能部件 energy dissipation part 由消能器与连接消能器的支撑或连接件组成的消能单元。 附加有效阻尼比 additional damping ratio 消能减震结构往复运动时消能器附加给整体的结构的有效阻尼比。 消能器附加刚度 additional stiffness 消能减震结构往复运动时消能部件附加给整体的结构的刚度。 消能器设计位移 design displacement of energy dissipation device 消能减震结构在罕遇地震作用下消能器两端达到的最大相对位移值。 消能器设计速度 design velocity of energy dissipation device 消能减震结构在罕遇地震作用下速度型消能器两端达到的最大相对速度值。 屈服后刚度比 design post-yield stiffness ratio of energy dissipation device 金属消能器、屈曲约束支撑承载力与消能器两端相对位移滞回曲线中,屈服后刚度与 初始刚度的比值。 消能器极限位移 ultimate displacement of energy dissipation device 消能器能达到的最大变形量,消能器的变形超过该值后认为消能器失去消能功能。 消能器极限速度 ultimate velocity of energy dissipation device 消能器能达到的最大速度值,消能器的速度超过该值后认为消能器失去消能功能。 消能子结构 energy dissipation substructure 消能子结构是与消能部件直接相连的整体的结构构件的集合。 隔震建筑 isolated building 为降低地震响应,在结构中设置隔震层而实现隔震功能的建筑。 隔震结构 isolated structure 隔震建筑中的整体的结构和隔震装置,包括上部结构、隔震层、下部结构和基础。 隔震层 isolation layer 隔震层是隔震装置所在的楼层,可以是专用夹层空间,也可以是与建筑日常功能空间合用的楼层空间。在隔震建筑中,设置在上部结构与下部结构或基础之间的隔震装置包含隔震支座、阻尼装置、抗风装置、限位装置、抗拉装置、附属装置及相关的支承或连接构件。 上部结构 superstructure 隔震结构中位于隔震层以上的结构部分。 下部结构 sub-structure 隔震结构中位于隔震层以下的结构部分,不包括基础。 隔震层阻尼装置 damping device of the isolation layer 设置在隔震层的吸收并耗散地震输入能量的装置。 抗风装置 wind-resistant device 隔震结构中抵抗风荷载的装置,可以是隔震支座的组成部分,也可以单独设置。 抗拉装置 tension-resistant device 隔震层中用于抵御上部结构倾覆作用引起的竖向拉力的装置。 限位装置 stopper 限制隔震层产生超过水平容许位移的装置。 橡胶隔震支座 rubber isolation bearing 用于隔震结构的橡胶支座,包括天然橡胶支座(LNR)、铅芯橡胶支座(LRB)、高阻尼橡胶支座(HDR)。 弹性滑板支座(ESB) elastic slide bearing 由弹性材料与摩擦滑板组成的隔震支座。 摩擦摆隔震支座(FPS) friction pendulum system 一种通过球面摆动延长结构振动周期和滑动界面摩擦消耗地震能量实现隔震功能的支座。 三维隔震(振)支座 three-dimensional isolation 设置在结构中用于减小地震引起的水平震动和环境激振引起的竖向振动的三维隔震(振) 装置。 层间隔震 middle storey isolation 隔震层设置在建筑物底部以上某层间位置的隔震体系。 基底隔震 base isolation 隔震层设置在建筑物底部的隔震体系。 隔离缝 isolation seam 隔震层相关部位预留的结构变形缝,将隔震层上部结构与下部结构分离,保证上部结构在地震时能够自由水平运动。 柔性连接 flexible joint 对穿越隔震层的设备管线、管道采取的柔性措施,保证地震时管线、管道能适应隔震 层的水平位移。 隔震工程专用标识 special signs for isolation building 对隔震建筑、隔震装置、相关构件和构造进行说明的专用标识,用以指导隔震建筑工程的使用、维护和宣传。 地震时正常使用建筑 normally used buildings in earthquakes 在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地震影响时,保证结构构件和建筑非结构构件基本完好、建筑附属机电设备和仪器设施正常工作的建筑。 符号 作用和作用效应 Geq 、Gi ——结构等效总重力荷载、集中于i 质点的重力荷载代表值; S ——地震作用效应与其它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 SE Sk SEk SGk SQk SWk ——地震作用效应(弯矩??轴向力、剪力、应力和变形); ——作用、荷载标准值的效应; ——地震作用标准值的组合效应; ——永久荷载标准值的效应; ——楼面活荷载标准值的效应; ——风荷载标准值的效应; SGE Si 、Sj Sx 、 S y S* 、 S* ——重力荷载代表值的效应; ——第i 、 j 振型水平地震作用效应; ——分别为 x 向、 y 向单向水平地震作用效应; ——分别为水平、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 Ehk Evk VEki  ——结构第i 层对应于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楼层剪力; VRw ——抗风装置的水平承载力设计值; Vwk Vc VGE V * Ek ——风荷载作用下隔震层的水平剪力标准值; ——隔震层在罕遇地震作用下的水平剪力; ——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的构件剪力; ——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构件剪力; F ——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FEk FEvk Fvi Fik F ji 结构参数 ——结构总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结构总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 ——质点i 的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 ——质点i (或第i 层)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 j 振型i 质点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 ——消能减震结构总阻尼比; ?1 ——整体的结构阻尼比; ? d ? eq ——消能减震建筑的附加有效阻尼比; ——隔震层等效黏滞阻尼比; ? ——结构自振频率; ? usy ?ue ?up Ws ——设置消能部件的整体的结构层间屈服位移; ——设防地震作用标准值产生的楼层内最大的弹性层间位移; ——罕遇地震作用下弹塑性层间位移; ——结构在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总应变能; R ——结构构件承载力; Rk ?? ? ??e ? ——结构构件承载力标准值; ——楼层位移角限值。 ——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 ???p ?? ——弹塑性位移角限值; 隔震支座参数 S1 ——橡胶隔震支座第一形状系数; S2 ——橡胶隔震支座第二形状系数; K v ——隔震支座竖向压缩刚度; K h K j tr ? 0 ui ?ui ? ? j ——隔震支座水平等效刚度; ——第 j隔震支座(含阻尼器)由试验确定的水平等效刚度; ——隔震支座内部单层橡胶厚度; ——隔震支座设计压应力; ——罕遇地震作用下,第i 个隔震支座考虑扭转的水平位移; ——第i 个隔震支座的水平位移限值; ——第 j隔震支座由试验确定的等效阻尼比; ? ——压应力; 消能器参数 C j ——第 j个消能器由试验确定的阻尼系数; CD ——消能器的线 ——消能器初始刚度; Fd ——消能器在相应位移下的抗力(阻尼力); K d ——沿消能方向消能器刚度; K b ——支撑构件沿消能方向的刚度; cj W ——第 j个消能部件在结构预期层间位移下往复循环一周所消耗的能 ? d ——消能部件附加给结构的有效阻尼比; u ——沿消能方向消能器两端相对位移; ?upy ? d 计算系数 ——位移型消能部件在水平方向的屈服位移; ——延性系数,即位移型消能器屈服位移与计算屈服位移之比。 ? ——水平地震影响系数; ? max ? max 1 ? v max ? RE ——非隔震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隔震后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竖向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 ——组合值系数; ? ——曲线下降段的衰减指数; ? ——阻尼调整系数; ? ——阻尼比; ?1 ? j ? j ? tj ? ji ? 0 ? G ? Q ——相应于隔震结构基本周期的设防地震时水平地震影响系数; —— j振型周期的地震影响系数; —— j振型的参与系数; ——计入扭转的 j振型的参与系数; —— j振型与i 振型的耦联系数; ——结构重要性系数; ——永久荷载分项系数; ——楼面活荷载分项系数; ? W ? L ? Q 、? W ? Eh ? Ev ——风荷载的分项系数; ——考虑结构设计工作年限的荷载调整系数; ——分别为楼面活荷载组合值系数和风荷载组合值系数; ——为水平地震作用分项系数; ——为竖向地震作用分项系数; ? ——水平地震剪力系数; ?i ——第i 个隔震支座的扭转影响系数; C ——既有建筑水平地震作用调整系数; ? ——水平向减震系数; ? ——隔震支座屈服前与屈服后水平刚度设计值之比值; ? s 几何参数 ri ——滑移面摩擦系数; —— i 层的转动半径; h ——计算楼层层高; e ——偏心距; yi ——第i 个隔震支座与隔震层刚心之间在计算主轴法线方向的投影; A ——钢筋混凝土柱全截面面积; Ar ——叠层橡胶横截面积(不含橡胶层中间开孔面积); tr ——橡胶层总厚度; Ap ——铅芯横截面积; R s ——摩擦摆隔震支座滑移面球半径; 基本规定 一般规定 减隔震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 确定其抗震设 防类别。 建筑结构的减隔震设计的具体方案,应依据建筑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烈度、工程空间尺 度、场地条件、地基条件、结构材料和施工等因素,经技术、经济和使用条件综合比较确定。 减隔震建筑的基本设防目标应满足下列要求: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时,整体的结构不受损坏可接着使用;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时,整体的结构有几率发生损坏,但经一般修理仍可接着使用;当遭遇高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罕遇地震时, 建筑物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到生命的严重破坏。 地震时正常使用建筑的基本设防目标: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时, 无需修理可接着使用。 减隔震建筑应符合以下规定: 隔震装置和消能器的性能参数应经试验确定; 隔震层应提供必要的竖向承载力、侧向刚度、水平恢复力和阻尼,保证隔震层在罕遇 地震作用下的弹性复位能力; 隔震装置及消能部件的设置,应便于检查、维护和替换,设计文件中应注明装置使用 的环境; 隔震建筑应有充足的抗倾覆能力,高层建筑尚应进行罕遇地震下整体抗倾覆承载能力验算; 设计文件上应注明对隔震装置和消能器的性能要求,安装前应按规定进行抽样检测, 确保性能满足要求; 隔震支座的力学分析模型宜符合本规程附录 A 的规定。 减隔震建筑的设计工作年限按整体的结构确定,隔震减震装置的设计使用年数的限制到期后应 抽样检测其相关力学性能,并应按检测结果确定后续使用年数的限制或更换。 对地震时有正常使用上的要求的建筑或楼层,尚应满足本规程第 5 章的有关要求。 减隔震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结构的抗震能力化目标; 减隔震方案及相关计算分析; 减隔震装置的规格、型号、性能、使用年数的限制等技术指标; 减隔震装置检验测试、施工安装和使用维护要求; 减隔震构造措施要求,包括建筑做法、幕墙、机电及其他非结构构件连接构造、减隔震装置检查、更换的可靠途径等。 减隔震结构设计应合理选择和布置减隔震装置,分别选定针对整体结构、关键构件、 重要构件、一般构件和减隔震装置的性能目标。 建筑结构采用消能减震设计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消能部件宜根据需要沿结构主轴方向设置,形成均匀合理的结构体系; 消能部件宜根据类型设置在相对变形或相对速度较大的位置; 消能部件的设置位置及连接构造,应便于检查、维护和更换。 建筑结构采用隔震设计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建筑最大高度宜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对非隔震结构的要求,当不满足时,应进行专 项论证; 风荷载和其他非地震作用的水平荷载标准值产生的总水平力不宜超过上部结构总重 力的 10%,当不满足时,应进行详细的结构分析并采取可靠措施。 减隔震装置要求 消能器的选择应符合以下规定: 消能器的极限位移不应小于消能器设计位移的 1.2 倍。速度相关型消能器极限速度不 应小于消能器设计速度的 1.2 倍; 在 10 年一遇标准风荷载作用下,摩擦消能器不应进入滑动状态,金属消能器和屈曲约束支撑不应产生屈服。 消能器应拥有非常良好的耐久性和环境适应性。 减隔震装置的性能及检测的新方法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及本规程的要求。 减隔震装置应具有型式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 减隔震装置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本规程要求的全部力学性能参数和数量。 隔震支座应符合以下规定: 支座应具有满足设计的基本要求的竖向承载能力和极限水平变形力,并应拥有非常良好的耐久性; 支座应具有一定的耗能能力,若支座提供的耗能能力不够,可设置附加耗能装置; 支座应具有合理的水平刚度和承载力,满足延长结构周期、控制极限位移和结构抵御风荷载等要求,并为隔震层提供自动复位能力; 支座的水平刚度、竖向刚度、阻尼、荷载-位移关系等特性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结构分析 消能减震结构分析模型应正确反映不同荷载工况的传力途径、不同地震水准下整体的结构和消能器所处的工作状态。 消能减震结构的分析方法应根据整体的结构、消能器的工作状态选择,可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弹性时程分析法、静力弹塑性分析法和动力弹塑性时程分析法。 消能减震结构的总阻尼比应为整体的结构阻尼比和消能器附加有效阻尼比的总和,结构 总阻尼比应根据整体的结构处于弹性或弹塑性工作状态分别确定。 消能减震结构的总刚度应为整体的结构刚度和消能部件附加给整体的结构的有效刚度之和, 且应考虑不同变形状态导致的刚度差异。 消能器的恢复力模型应符合其受力特征并经试验验证。 大型复杂消能减震结构在地震作用下的内力、变形分析及减震效果评价,宜采用不少于两个合适的不同力学模型作对比分析,计算结果应经分析判断确认其合理、有效后方可用于工程设计。 罕遇地震作用下消能器的设计位移应通过结构整体弹塑性分析确定。 结构隔震设计的计算分析,应符合以下规定: 隔震体系的计算力学模型,由隔震支座及其顶部梁板组成的隔震层应作为独立质点; 对变形特征为剪切型的结构可采用剪切模型(图 3.3.8)。隔震层以上结构的质心与隔震层刚度中心的偏心率不宜大于 3%,当偏心率大于 3%时,应计入扭转效应的影响。隔震层顶部的梁板结构,应作为其上部结构的一部分进行计算; 除砌体隔震结构外,隔震结构应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 对于房子高度大于 60m 的隔震建筑、不规则的隔震建筑或隔震层包含隔震支座、阻尼装置及其他装置的组合隔震建筑,尚应采用时程分析法做补充计算; 砌体结构及基本周期与其相当的结构,且满足本规程第 3.1.5 条有关要求时,水平地 震作用可采用底部剪力法计算,并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对砌体结构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mn mn-1 mj+3 mj+2 kh ch m j+1 mj m1 1 图 3.3.8 隔震结构计算简图 1— 隔震层 建筑三维隔震(振)体系的计算力学模型(图 3.3.9)应包含三维隔震(振)层的竖向 弹簧和消能器,且计算分析应符合本规程第 3.3.8 条的规定。 2 kv cv 3 ch kh mn mn-1 mj+2 mj+1 1 mj m1 图3.3.9 三维隔震(振)结构计算简图 1—三维隔震(振)层;2—等效竖向隔震(振)单元;3—等效水平隔震单元 连接与节点设计 消能器与支撑、支承构件连接,应符合钢构件连接、钢与钢筋混凝土结构物件连接、钢与 钢管混凝土结构物件连接构造的规定。 消能器与支撑、连接件之间宜采用高强螺栓连接或销轴连接,也可采用焊接。 在消能器极限位移或极限速度对应的阻尼力作用下,与消能器连接的支撑、墙、支墩应处于弹性工作状态;消能部件与整体的结构相连的预埋件、节点板等应处于弹性工作状态, 且不应出现滑移或拔出等破坏。 消能器所用支撑及支墩的详细构造和力学性能应在设计说明中注明。 减隔震部件材料与施工 支撑及连接件可采用钢构件,也可采用钢管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结构物件。对支撑材料和施工有特殊规定时,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 钢筋混凝土结构物件作为消能器的支承构件时,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30。 消能部件的安装可在整体的结构完成后进行或在整体的结构施工时进行,消能器安装好 后不应出现影响消能器正常工作的变形,且计算分析应考虑消能部件安装次序的影响。 隔震部件应符合以下规定: 隔震支座和消能器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隔震支座 和消能器产品性能的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不能相互替代。 设计文件上应注明对隔震支座和消能器的性能要求。安装前应对工程中采用的各种类 型和规格的隔震支座和消能器进行见证检验,消能器见证检验的合格率应为 100%。 隔震建筑的上部结构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宜采取一定的措施避免在水平方向产生位移。 隔震支座的安装及验收和隔震支墩(柱)的施工及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隔震工程项目施工及检验收取规范》JGJ 360 的相关规定。 耐久性规定 消能部件的混凝土部分的耐久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 的规定,钢构件的防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 的规定。承受竖向荷载作用的消能器应按整体的结构的要求做防火处理,不承受竖向荷载的消能器可不进行防火处理。 消能器经过火灾高温环境后,应对消能器进行全方位检查和试验,以判定接着使用或更换, 检查数量不应低于过火范围内消能器总数的 10%。 当消能减震建筑遭受不低于设防烈度的地震后,应对消能器以及消能子结构进行全方位检查和试验,以判定接着使用、维护或更换。设计文件应注明使用期间对产品供应商的回访检验和业主的定期检验要求。 设计文件中应明确隔震装置的耐久性性能要求,其设计使用年数的限制不应低于上部结构的设计工作年限。 场地与地基 减隔震建筑的场地宜选择对抗震有利地段。对不利地段,应尽量避开;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比较有效的抗击地震的措施。对危险地段,严禁建造甲、乙、丙类建筑。 隔震建筑的地基应稳定可靠,所在的场地类别宜为 I、II、III 类,当场地为 IV 类时, 应专门研究。 隔震建筑地基基础的抗震验算和地基处理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进行。甲、乙类建筑的抗液化措施应按提高一个液化等级确定,直至全部消除液化沉陷。 试验与观测 对特殊设防类或有特别的条件的隔震建筑,宜采用结构模型的模拟地震振动台试验对隔震方案???行补充验证。 对较重要或有特别的条件的减隔震建筑,应设置地震反应观测系统。 地震作用和作用效应计算 一般规定 减隔震结构的地震作用,应符合以下规定: 正常的情况下,应至少在结构的两个主轴方向分别计算水平地震作用,各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应由该方向抗侧力构件和消能部件一同承担; 有斜交抗侧力构件的结构,当相交角度大于 15°时,应分别计算各抗侧力构件方向 的水平地震作用; 质量和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的结构,应计入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其它 情况,可采用调整地震作用效应的方法计入扭转影响; 大跨度和长悬臂结构应计算竖向地震作用; 对平面投影尺度很大的空间结构和长线型结构,地震作用计算时应考虑地震地面运 动的空间和时间变化。 计算地震作用时,建筑的重力荷载代表值应取结构和构配件(结构构造做法)自重标准值和各可变荷载组合值之和。各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应按表 4.1.2 采用。 表 4.1.2 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系数 可变荷载种类组合值系数雪荷载0.5屋面积灰荷载0.5屋面活荷载不计入按真实的情况计算的楼面活荷载1.0按等效均布荷载计 算的楼面活荷载藏书库、档案库0.8其它民用建筑0.5 起重机悬吊物重力硬钩吊车0.3软钩吊车不计入注:硬钩吊车的吊重较大时,组合值系数应按真实的情况采用。 根据整体的结构的工作状态,减隔震结构的地震作用效应计算应采用下列方法: 计算模型宜采用空间结构有限元模型,应包括隔震支座、消能部件的力学参数,力学模型应与产品试验结果相符; 当整体的结构处于弹性工作状态,且隔震支座、消能器处于线性工作状态时,可采用 振型分解反应谱法、线性时程分析法; 当整体的结构处于弹性工作状态,且隔震支座、消能器处于非线性工作状态时,可将隔震支座、消能器进行等效线性化,采用等效阻尼比和等效刚度的振型分解反应谱法、线性时程分析法,也可采用非线性时程分析法; 当整体的结构进入非线性状态时,应采用静力非线性分析方法或动力非线性时程分析 方法。 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分析时,宜采用时程分析法进行地震作用下的补充计算。当取三组加速度时程输入时,计算结果宜取时程分析法包络值和振型分解反应谱法的较大值;当取七组及以上的时程输入时,计算结果可取时程分析法的平均值和振型分解反应谱法的较大 值。 采用时程分析法分析时,应按建筑场地类别和设计地震分组选用实际强震记录和人工模拟的加速度时程曲线,其中实际强震记录的数量不应该少于总数的 2/3,加速度时程的最大值可按表 4.1.5 采用,基底剪力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的规定执行。 多组时程曲线的平均地震影响系数曲线应与振型分解反应谱法所采用的地震影响系 数曲线在统计意义上相符; 同时应采用附录 E 列出的校核地震动时程曲线进行罕遇地震下承载力及变形力复核。 表4.1.5 时程分析所用地震加速度时程的最大值(cm/s2) 地震影响8 度(0.2g)8 度(0.3g)多遇地震70110设防地震200300罕遇地震400510地震作用计算的地震影响系数曲线 采用,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除有专门规定外,建筑结构的阻尼比应取 0.05,地震影响系数曲线的阻尼调整系数应 按 1.0 采用,形状参数应符合以下规定: 直线s 的区段; 水平段,自 0.1s 至特征周期区段,应取最大值(? max ); 曲线下降段,自特征周期至 5 倍特征周期区段,衰减指数应取 0.9; 直线s 区段,下降斜率调整系数应取 0.02。 ??——地震影响系数;??max——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衰减指数;51——直线下降段的下降斜率调整系数; Tg——设计特征周期;52——阻尼调整系数;T——结构自振周期 图4.1.6 地震影响系数曲线 当建筑结构阻尼比按有关法律法规不等于 0.05 时,地震影响系数曲线的阻尼调整系数和 形状参数应符合以下规定: 曲线下降段的衰减指数应按下式确定: ? ? 0.9 ? 式中: ? ——曲线下降段的衰减指数; ? ——阻尼比。 0.05-? 0.3? 6?  (4.1.6-1) 直线下降段的下降斜率调整系数应按下式确定: ? ? 0.02 ? 0.05-? 1 4 ? 32? (4.1.6-2) 式中:?1 ——直线下降段的下降斜率调整系数,小于 0 时取 0。3)阻尼调整系数应按下式确定: ?2 ? 1? 0.05-? 0.08 ? 1.6? (4.1.6-3) 式中:?2 ——阻尼调整系数,当小于 0.55 时,应取 0.55。 地震影响系数应根据烈度、场地类别、结构自振周期以及阻尼比确定。阻尼比 5%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应按表 4.1.7 采用。 表4.1.7 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地震影响8 度(0.2g)8 度(0.3g)多遇地震0.160.24设防地震0.450.68罕遇地震0.901.20减隔震结构应进行多遇地震作用下的截面抗击地震承载能力验算,并进行多遇地震和罕遇地震作用下的变形验算: 计算罕遇地震作用下结构的变形,应采用弹塑性时程分析法、简化的弹塑性分析方 法或静力弹塑性分析方法; 平面投影尺度很大的空间结构,应根据结构形式和支承条件,分别按单点一致、多点、多向单点或多向多点输入进行抗震计算。按多点输入计算时,应考虑地震行波效应和局部场地效应。 消能减震结构采用静力弹塑性分析方法分析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消能部件中消能器和支撑根据连接形式不同,将消能器刚度和支撑的刚度进行串联 等效,在计算中消能部件可采用等刚度的连接杆代替; 结构目标位移的确定应根据结构的不同性能来选择,可采用结构总高度的 1.5%作为 顶点位移的界限值,相当于罕遇地震下的变形水平; 结构的阻尼比由主体结构阻尼比和消能部件附加有效阻尼比组成,两种阻尼比应按结 构弹塑性相应变形状态计算得到。 建筑结构进行隔震设计时,隔震层以上结构的地震作用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宜采用包含上部结构、隔震层及下部结构的隔震一体化模型进行隔震层以上的多遇地震作用计算;分析时应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或时程分析法,当隔震层阻尼比较大时,也可按照附录 B 采用复振型分解反应谱法。橡胶隔震支座性能参数取水平剪切应变为 100%时的性能参数,其他隔震装置的性能参数可采用等效线性化方法迭代确定; 隔震后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可按下式计算: ? max1 ? ? max /? 式中:? max1 ——隔震后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max ——非隔震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按本规程 4.1.7 条取值; (4.1.10) ? ——考虑隔震支座剪切性能偏差的调整系数。一般橡胶隔震支座取 0.80;当橡胶 隔震支座剪切性能偏差为 S-A 类时,取 0.85;橡胶隔震支座带有阻尼器时,相应减少 0.05。 摩擦摆隔震支座取 1.0; 当处于发震断层 10km 以内时,结构地震作用计算应考虑近场影响,乘以增大系数, 5km 及以内宜取 1.5,5km 以外可取不小于 1.25。 水平地震作用计算 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时,不进行扭转耦联计算的结构,应按下列规定计算其地震作 用和作用效应: 结构 j 振型i 质点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应按下列公式确定: Fji ? ? j? j X ji Gi ?i ? 1,2,..., n, j ? 1,2,..., m? (4.2.1-1) n ? ? ? X G /? X 2 G (4.2.1-2) j i ?1 ji i ji i n i ?1 式中: F ji —— j 振型i 质点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 j ——相应于 j 振型自振周期的地震影响系数; X ji —— j 振型i 质点的水平相对位移; ? j —— j 振型的参与系数; G i ——集中于质点i 的重力荷载代表值,应按本规程第 4.1.2 条确定。 水平地震作用效应(弯矩、剪力、轴向力和变形),当相邻周期之比小于 0.85 时, ? j S 2 可按下式确定: SEk ? (4.2.1-3) 式中: S Ek ——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 S j —— j 振型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可只取前 2~3 个振型,当基本自振周 期大于 1.5s 或房屋高宽比大于 5 时,振型个数应适当增加。 水平地震作用下,建筑结构的扭转耦联地震效应应符合下列规定: 规则结构不进行扭转耦联计算时,平行于地震作用方向的两个边榀各构件,其地震作用效应应乘以增大系数。一般情况下,短边可按 1.15、长边可按 1.05 采用;当扭转刚度较小时,周边各构件宜按不小于 1.3 采用。角部构件宜同时乘以两个方向各自的增大系数; 按扭转耦联振型分解法计算时,各楼层可取两个正交的水平位移和一个转角共三个自由度,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结构的地震作用和作用效应。确有依据时,尚可采用简化计算方法确定地震作用效应。 j 振型i 层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应按下列公式确定: Fxji ? ? j? ti X ji Gi Fyji ? ? j? tjYji Gi ?i ? 1, 2,..., n, j ? 1, 2,..., m? ?i ? 1, 2,..., n, j ? 1, 2,..., m?  (4.2.2-1) (4.2.2-2) F ? ? ? r 2? G ?i ? 1, 2,..., n, j ? 1, 2,..., m ?  (4.2.2-3) tji j tj i ji i 式中: Fxji 、 Fyji 、 Ftji ——分别为 j 振型i 层的 x 方向、y 方向和转角方向的地震作用标准 值; X ji 、Y ji ——分别为 j 振型i 层质心在 x 方向、y 方向的水平相对位移; ? ji —— j 振型i 层的相对扭转角; ri —— i 层转动半径,可取i 层绕质心的转动惯量除以该层质量的商的正 二次方根; rtj ——计入扭转的 j 振型的参与系数,可按下列公式确定: 当仅取 x 方向地震作用时: ? ? X G / ? X ? Y ? ? r ?G? ? n n 2 2 2 2 tj ji i ji ji ji i i  (4.2.2-4) 当仅取 y 方向地震作用时: i ?1 i ?1 ? ?Y G / ? X ? Y ? ? r ?G? ? n n 2 2 2 2 tj ji i ji ji ji i i  (4.2.2-5) 当取与 x 方向斜交的地震作用时: i ?1 i ?1 ? tj ? ? xj cos? ? ? yj sin? 式中: ? xj 、? yj ——分别由式(4.2.2-2)、(4.2.2-3)求得的参与系数; ? ——地震作用方向与 x 方向的夹角。 单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耦联效应,可按下列公式确定: ?? ? jk S j Sk j ?1 k ?1 m m SEk ? (4.2.2-6) (4.2.2-7) 8 ? ? ?? ? ? ? ? ? 1.5 j k j T k T T j k T T j k T ? ? jk ?1? ?2 ?2 ? 4? ? ?1? ?2 ?? ? 4?? 2 ? ? 2 ??2 (4.2.2-8) 式中: SEk ——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扭转效应; Sj 、Sk ——分别为 j 、k 振型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可取前 9~15 个振型; ? j 、? k ——分别为 j 、k 振型的阻尼比; ? jk —— j 振型与k 振型的耦联系数; T ? —— k 振型与 j 振型的自振周期比。 双向水平地震作用的扭转耦联效应,可按下列公式中的较大值确定: SEk ? S ? (4.2.2-9) S ? 0.85S 2 x ? y ? 2 S ? 0.85S 2 y ? x ? 2 (4.2.2-10) Ek 式中, S x 、 S y 分别为 x 向、y 向单向水平地震作用按式(4.2.2-7)计算的扭转效应。 抗震验算时,当遭受不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结构任一楼层的水平剪力应满足下式要求: n VEki ? ? ? G j j ?1 式中:V Ek i ——第 i 层对应于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楼层剪力; (4.2.3) ? ——剪力系数,不应小于表 4.2.3 规定的楼层最小地震剪力系数值,对竖向不规则结构的薄弱层,尚应乘以 1.15 的增大系数; Gj ——第 j 层的重力荷载代表值。 表 4.2.3 楼层最小地震剪力系数值 类别8 度(0.2g)8 度(0.3g)扭转不规则或基本周期小于 3.5s 的结构0.0320.048基本周期大于 5.0s 的结构0.0240.036注:基本周期介于 3.5s 和 5s 之间的结构,按插入法取值。 结构的楼层水平地震剪力,应按下列原则分配: 现浇和装配整体式楼(屋)盖建筑,宜按抗侧力构件等效刚度的比例分配; 普通的预制装配式楼(屋)盖等半刚性建筑,可取按抗侧力构件等效刚度的比例分 配与抗侧力构件从属面积上重力荷载代表值的比例分配结果的平均值; 结构计入空间作用、楼盖变形、墙体弹塑性变形和扭转的影响时,可按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有关规定对上述分配结果作适当调整。 竖向地震作用计算 平板型网架屋盖和跨度大于 24m 屋架结构的竖向多遇地震作用标准值,宜取其重力荷 载代表值和竖向地震作用系数的乘积;竖向地震作用系数可按表 4.3.1 采用。 表4.3.1 竖向多遇地震作用系数 结构类型 烈度场地类别、平板型网架、钢屋架8可不计算(0.10)0.08(0.12)0.10(0.15)钢筋混凝土屋架80.10(0.15)0.13(0.19)0.13(0.19)注:括号中数值用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 0.3g 的地区。特殊类型的大跨度结构竖向地震作用取值应专门研究。 长悬臂和不属于本规程第 4.3.1 条的大跨度结构的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8 度(0.2g) 及 8 度(0.3g)时可分别取该结构重力荷载代表值的 10%及 15%。 隔震结构隔震层以上结构的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8 度(0.2g)及 8 度(0.3g)时分别不应小于隔震层以上结构总重力代表值的 20%和 30%。 大跨度空间结构的竖向???震作用,尚可按竖向振型分解反应谱方法计算。 三维隔震(振)结构的竖向地震作用计算,应考虑三维隔震(振)层对竖向地震作用的调整效应。 截面抗震验算 结构构件的多遇地震作用效应和其它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应按下式计算: S ? ? G SGE ? ? Eh SEhk ? ? Ev SEvk ?? W? W SWk ? R ? RE  (4.4.1) 式中: S ——结构构件内力组合的设计值,包括组合的弯矩、轴向力和剪力设计值等; R——构件承载力设计值; ? RE ——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除另有规定外,应按表 4.4.1-1 采用; ? G ——重力荷载分项系数,一般情况应采用 1.3,当重力荷载效应对构件承载能力 有利时,不应大于 1.0; ? Eh 、? Ev ——分别为水平、竖向地震作用分项系数,应按表 4.4.1-2 采用; ? W ——风荷载分项系数,应采用 1.5; S GE ——重力荷载代表值的效应,可按本章 4.1.2 条采用,但有吊车时,尚应包括 悬吊物重力标准值的效应; SEhk ——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尚应乘以相应的增大系数或调整系数; SEvk ——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尚应乘以相应的增大系数或调整系数; SWk ——风荷载标准值的效应; ?W ——风荷载组合值系数,一般结构取 0.0,风荷载起控制作用的建筑结构应采 用 0.2。 表 4.4.1-1 主体结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材料 结构构件 受力状态? RE 钢柱、梁、支撑、节点板件、螺 栓、焊缝 强度 0.75柱、支撑稳定0.80 砌体两端均有构造柱、芯柱的抗震受剪0.90其它抗震墙受剪1.0 混凝土 钢-混凝土组合梁受弯0.75轴压比小于 0.15 的柱偏压0.75轴压比不小于 0.15 的柱偏压0.80抗震墙偏压0.85各类构件受剪、偏拉0.85表 4.4.1-2 地震作用分项系数 地震作用? Eh? Ev仅计算水平地震作用1.40.0仅计算竖向地震作用0.01.4 同时计算水平与竖向地震作用(水平地震为主)1.40.5同时计算水平与竖向地震作用(竖向地震为主)0.51.4当仅计算竖向地震作用时,各类结构构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均应采用 1.0。 抗震变形验算 减隔震结构抗震变形验算应满足以下要求: 减隔震结构应进行多遇地震作用下的抗震变形验算,其楼层内最大的弹性层间位移应 满足下式要求: ?ue ? [?e ]h  (4.5.1) 式中:?ue ——多遇地震作用标准值产生的楼层内最大的弹性层间位移;计算时,除以弯曲 变形为主的高层建筑外,可不扣除结构整体弯曲变形;应计入扭转变形,各作用分项系数均 应采用 1.0;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截面刚度可采用弹性刚度; [?e ] ——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 h——计算楼层层高。 减隔震结构在多遇地震作用下的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宜符合表 4.5.1 的规定。 表4.5.1 消能减震结构和隔震上部结构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 结构类型[?e ]钢筋混凝土框架1/550钢筋混凝土框架-抗震墙、框架-核心筒、板-柱-抗震墙1/800钢筋混凝土抗震墙、筒中筒、钢筋混凝土框支层1/1000多、高层钢结构1/250减隔震结构在罕遇地震下,结构楼层内最大弹塑性层间位移,应满足 4.5.2 式要求,其 弹塑性位移角限值宜按表 4.5.2 采用。  ?up ? [?p ]h  (4.5.2) 式中:[?p ] ——弹塑性层间位移角限值,可按表 4.5.2 采用; h——计算楼层层高。 表4.5.2 消能减震及隔震上部结构罕遇地震下弹塑性层间位移角限值[?p ] 结构类型隔震层上部结构消能减震结构钢筋混凝土框架1/1201/80钢筋混凝土框架-抗震墙、板-柱-抗震墙、框 架-核心筒 1/200 1/120 钢筋混凝土抗震墙、筒中筒、钢筋混凝土框 支层 1/250 1/150多、高层钢结构1/1001/50隔震结构在罕遇地震作用下的弹塑性层间位移角限值,除应符合本规程第 4.5.2 条的规定外,对于隔震层下部结构尚应符合表 4.5.3 的规定。 表4.5.3 罕遇地震下隔震层下部结构弹塑性层间位移角限值 结构类型[?p ]钢筋混凝土框架1/100底部框架砌体房屋中的框架-抗震墙、钢筋混凝土框架- 抗震墙、框架-核心筒 1/200钢筋混凝土抗震墙、板柱-抗震墙1/250多、高层钢结构1/100 地震时正常使用建筑的性能目标及设计 一般规定 地震时正常使用建筑分为 I 类建筑和 II 类建筑,其分类应按照表 5.1.1 进行。 表 5.1.1 地震时正常使用建筑分类 建筑物I 类应急指挥中心建筑;医院主要建筑;应急避难场所建筑;广播电视建筑II 类学校建筑;幼儿园建筑;医院附属用房;养老机构建筑;儿童福利机构建筑地震时正常使用建筑应基于设防地震进行承载力设计,并进行设防地震和罕遇地震作 用下的结构变形和楼面水平加速度验算。 地震时正常使用建筑的主体结构应按本规程第 5.3 节进行抗震承载能力验算。 地震时正常使用建筑应进行结构弹塑性时程分析,计算设防地震作用和罕遇地震作用 下的结构层间位移,并应符合本规程第 5.4.1 条的规定。 地震时正常使用建筑应进行结构弹塑性时程分析,计算设防地震作用和罕遇地震作用 下的楼面水平加速度,并应符合本规程第 5.4.2 和 5.4.3 条的规定。 建筑非结构构件、建筑附属机电设备和仪器设备的选型应满足本规程第5.5 节的要求。 地震时正常使用建筑的设计文件应包含相关楼层在设防地震作用下的层间位移和楼面水平加速度响应,并明确建筑非结构构件、建筑附属机电设备和仪器设备的要求。 地震时正常使用建筑的抗震措施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相应设防烈度的规定。 地震时正常使用建筑地基基础的设计和抗震验算,应满足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地震作 用的要求。 地震时正常使用建筑地基基础的抗震构造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的有关规定。 地震时正常使用建筑的性能目标 地震时正常使用 I 类建筑的性能目标应符合表 5.2.1 的规定。 表5.2.1 I类建筑正常使用的性能目标 构件类型设防地震罕遇地震结构构件完好或基本完好轻微或轻度损坏减震部件正常工作正常工作隔震部件正常工作正常工作建筑非结构构件基本完好轻度损坏建筑附属机电设备正常工作轻度损坏仪器设备正常工作轻度损坏总体性能目标无需修理可继续使用简单修理可继续使用地震时正常使用 II 类建筑的性能目标应符合表 5.2.2 的规定。 表5.2.2 II类建筑正常使用的性能目标 构件类型设防地震罕遇地震结构构件基本完好或轻微损坏轻度或中度损坏 减震部件正常工作正常工作隔震部件正常工作正常工作建筑非结构构件基本完好中度损坏建筑附属机电设备正常工作中度损坏仪器设备正常工作中度损坏总体性能目标无需修理可继续使用适度修理可继续使用 结构构件承载力验算 地震时正常使用建筑的结构构件应进行设防地震组合下的承载力验算。 设防地震下地震时正常使用建筑的关键构件的抗震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规定: S ? ? G SGE ? ? Eh SEhk ? ? Ev SEvk ? R / ? RE (5.3.2) 式中: S ——结构构件内力组合的设计值,包括组合的弯矩、轴向力和剪力设计值等; R ——构件承载力设计值; ? RE ——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除另有规定外,应按表 4.4.1-1 采用; ?G ——重力荷载分项系数,一般情况应采用 1.3,当重力荷载效应对构件承载能力有 利时,不应大于 1.0; ?Eh 、? Ev ——分别为水平、竖向地震作用分项系数,应按表 4.4.1-2 采用; SGE ——重力荷载代表值的效应,计算地震作用时,建筑的重力荷载代表值应取结构 和构件自重标准值和各可变荷载组合值之和。各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应按表 4.1.2 采用; 但有吊车时,尚应包括悬吊物重力标准值的效应; SEhk ——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尚应乘以相应的增大系数或调整系数; SEvk ——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尚应乘以相应的增大系数或调整系数。 设防地震下地震时正常使用建筑的普通竖向混凝土构件及重要水平混凝土构件的抗剪承载力应符合式(5.3.2)的规定,正截面承载力应符合式(5.3.3-1)、(5.3.3-2)的规定,普通竖向钢构件及重要水平钢构件的抗剪承载力和正截面承载力应??合式(5.3.3-1)、(5.3.3-2)的规定: SGE ? SEhk ? 0.4SEvk ? Rk SGE ? 0.4SEhk ? SEvk ? Rk (5.3.3-1) (5.3.3-2) 式中: Rk ——构件承载力标准值,按材料强度标准值计算。 设防地震下地震时正常使用建筑的普通水平混凝土构件的抗剪承载力应符合式(5.3.3- 1)、(5.3.3-2)的规定,构件正截面承载力应符合式(5.3.4-1)、(5.3.4-2)的规定,普通水平钢构件的抗剪承载力和正截面承载力应符合式(5.3.4-1)、(5.3.4-2)的规定: S ? S ? 0.4S ? R? (5.3.4-1) GE Ehk Evk k S ? 0.4S ? S ? R? (5.3.4-2) GE Ehk Evk k k 式中: R? ——构件承载力标准值,按材料强度标准值计算,对钢筋混凝土梁支座或节点边 缘截面可考虑将钢筋强度标准值提高 25%进行计算,对钢梁支座或节点边缘截面可考虑将 钢材屈服强度标准值提高 25%进行计算。 结构层间变形和楼面水平加速度基本要求 地震时正常使用建筑的最大层间位移角限值应符合表 5.4.1 的规定。 表5.4.1 地震时正常使用建筑在设防地震和罕遇地震下的弹塑性层间位移角限值 地震水平设防地震罕遇地震 I 类建筑钢筋混凝土框架1/4001/150钢筋混凝土框架-抗震墙、框架-核心 筒结构 1/500 1/200钢筋混凝土抗震墙、板-柱抗震墙、 筒中筒、钢筋混凝土框支层结构 1/600 1/250多、高层钢结构1/2501/100 II 类建筑钢筋混凝土框架1/3001/100钢筋混凝土框架-抗震墙、框架-核心 筒结构 1/400 1/150钢筋混凝土抗震墙、板-柱抗震墙、 筒中筒、钢筋混凝土框支层结构 1/500 1/200多、高层钢结构1/2001/80地震时正常使用建筑的最大楼面水平加速度限值宜符合表 5.4.2 的规定。 表 5.4.2 地震时正常使用建筑的最大楼面水平加速度限值(g) 地震水平设防地震罕遇地震I 类建筑0.250.45II 类建筑0.45-当楼面水平加速度不满足本规程 5.4.2 的要求时,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韧性评价标准》GB/T 38591 做抗震韧性评价,I 类建筑应达到抗震韧性三星,II 类建筑应达到抗震韧性二星及以上;也可对建筑非结构构件、建筑附属机电设备和仪器设备采取专门措施, 经专项研究论证后确定相应的加速度限值。 建筑非结构构件、建筑附属机电设备和仪器设备的性能要求 地震时正常使用建筑应根据其在设防地震作用下的层间位移角和楼面水平加速度选择 适合的建筑非结构构件、建筑附属机电设备和仪器设备。当所选用的建筑非结构构件、建筑 附属机电设备和仪器设备不能适应建筑的层间位移角和楼面水平加速度时,应重新选择或对其采取专门措施。 位移敏感型建筑非结构构件可按附录 J 选用,加速度敏感型建筑非结构构件可按附录K 选用,仪器设备可按附录 L 选用,建筑附属机电设备可按附录 M 选用,对于附录中未涉及的建筑非结构构件、建筑附属机电设备和仪器设备,可经专门研究和论证后选用。 消能器的技术性能 一般规定 消能器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宜小于建筑物的设计工作年限,消能器达到其使用年限应符 合本规程第3.1.6条的规定。 消能器应具有良好的抗疲劳和抗老化性能,消能器工作环境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消能阻尼器》JG/T 209的要求,不满足时应作保温、除湿、防紫外线、定期防锈等相应处理。黏弹性消能器不得用于低于0 或高于40 温度的工作环境。 消能器的外观应符合以下规定: 消能器外表应光滑,无明显缺陷; 消能器需要考虑防锈和防火时,应外涂防锈漆、防火涂料或进行其他相应处理,但不能影响消能器的正常工作; 消能器的外观及尺寸偏差应符合本规程有关规定。 消能器的性能应符合以下规定: 消能器中非消能构件的材料应达到设计强度要求,设计时荷载应按消能器1.5倍极限 阻尼力选取,应保证消能器及附属构件在罕遇地震作用下都能正常工作; 消能器在要求的性能检测试验工况下,试验滞回曲线应平滑、稳定。 本规程未包含的消能器类型和连接做法均应经过消能减震结构或子结构试验,验证消能器的性能和减震效果。 消能器力学性能参数可参照本规程附录 F 确定。 消能器若采用销轴连接,其连接缝隙不宜大于 0.1mm,超过时应考虑缝隙对消能器性能的影响。 检验不合格的消能器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除特殊规定外,消能器的型式检验、出厂检验及见证检验,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检验确定的产品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金属屈服型消能器 金属屈服型消能器外观应符合以下规定: 金属屈服型消能器应标记清晰,表面平整,无锈蚀,无毛刺,无机械损伤。外表采用 防锈措施,涂层均匀; 消能段和非消能段应光滑过渡,不应出现缺陷; 金属屈服型消能器尺寸偏差应为±2mm。 金属屈服型消能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金属屈服型消能器可采用钢材、铅、合金等材料制作; 采用钢材制作的金属屈服型消能器的消能部分钢板厚度不宜超过80mm,不应出现层 状撕裂。钢棒直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应具有较强的塑性变形能力和良好的焊接性能; 金属屈服型消能器中所用各种材料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金属屈服型 消能器采用其他钢材,质量指标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 700、《合金结构钢》GB/T 3077 或《建筑用低屈服点钢板》GB/T 28905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核心单元原材料除提供材料 合格证明外,还需提供材性复检报告。 金属屈服型消能器基本力学性能,疲劳性能及测试方法应符合表 6.2.3 的规定。 表6.2.3 金属屈服型消能器基本力学性能、疲劳性能要求及测试方法 序号项目性能要求测试方法每个产品的屈服承载力实测值允许偏差应在设计值的1屈服承载力±15%以内; 实测值偏差的平均值应在产品设计值的±10%以内 2 屈服位移每个产品的屈服位移实测值偏差应在设计值的±15%以 内; 实测值偏差的平均值应在产品设计值的±10%以内 试验采用位移控制加 基本力学性能 3 弹性刚度每个产品的弹性刚度实测值偏差应在设计值的±15%以 内; 实测值偏差的平均值应在产品设计值的±10%以内载制度,加载位移分 别为 0.1u0、0.3u0、 4 最大承载力设计位移下对应的承载力,每个产品的最大承载力实测值 偏差应在设计值的±15%以内;实测值偏差的平均值应在 产品设计值的±10%以内0.5u0、0.8u0、1.0u0、 1.2u0,每级加载 3 个循环。采用三角波或5极限位移实测值不应小于设计位移的1.2倍正弦激励法。绘制阻 6 屈服后刚度每个产品的屈服后刚度实测值偏差应在设计值的±15% 以内; 实测值偏差的平均值应在产品设计值的±10%以内尼力-位移滞回曲线任一循环的实测滞回曲线应稳定饱满、光滑、无异常。产品7滞回曲线在设计位移下连续加载不少于3圈,任一循环中滞回曲线包络面积偏差应在实测平均值的±15%以内 1 最大阻尼力任一个循环的最大、最小阻尼力,与所有循环的最大、最小 阻尼力平均值的偏差不应超过±15%采用三角波或正弦 激励法在设计位移1)任一个循环中位移在零时的最大、最小阻尼力与所有循环下进行连续往复加中位移在零时的最大、最小阻尼力平均值的偏差不应超过载,加载不少于30圈 疲劳 2 滞回曲线)任一个循环中阻尼力在零时的最大、最小位移与所有循环,当应用于地震时正 常使用建筑时,需在性能中阻尼力在零时的最大、最小位移平均值的偏差不应超过设计位移下进行两±15%次连续往复加载,两次加载均不少于30 3 滞回曲线面积实测产品任一循环的滞回曲线面积偏差应在所有循环的滞 回曲线%以内圈,两次加载间隔不 超过24h,绘制阻尼力-位移滞回曲线为消能器设计位移金属屈服型消能器整体稳定和局部稳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 的规定,消能器在消能方向运动时,平面外应具有足够的刚度,不应产生翘曲和侧向失稳。 金属屈服型消能器的力学行为可采用双线性本构模型或 Wen 模型描述。 屈曲约束支撑 屈曲约束支撑根据需求可采用外包钢管混凝土型屈曲约束支撑、外包钢筋混凝土型屈 曲约束支撑或全钢型屈曲约束支撑等。 屈曲约束支撑外观应符合以下规定: 屈曲约束支撑外观应标记清晰,表面平整,无锈蚀,无毛刺,无机械损伤,外表应采 用防锈措施,涂层应均匀; 耗能段和非耗能段应光滑过渡,不应出现缺陷; 屈曲约束支撑各部件尺寸偏差应符合表6.3.2的规定。 表6.3.2 屈曲约束支撑各部件尺寸偏差 检验项目允许偏差支撑长度±3mm支撑横截面有效尺寸±2mm屈曲约束支撑核心单元应符合以下规定: 核心单元的材料宜采用低屈服点和高延伸率的钢材; 核心单元截面可设计成“一”字形、“H”字形、“十”字形、环形和双“一”字形等, 宽厚比或径厚比限值宜符合以下规定: 一字形板截面宽厚比取10~20; 十字形截面宽厚比取5~10; 环形截面径厚比不宜超过22; 其他截面形式,取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中心支撑的径 厚比或宽厚比的限值。 核心单元截面采用“一”字形、“十”字形、“H”字形和环形时,钢板厚度宜为10mm~ 80mm。 屈曲约束支撑外约束单元应具有足够的抗弯刚度。 屈曲约束支撑连接段及过渡段的板件应保证不发生局部失稳破坏。 屈曲约束支撑的材料应符合以下规定: 核心单元宜采用高延性钢材。核心单元采用其他钢材时,质量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合金结构钢》GB/T 3077或《建筑用低屈服强度钢板》GB/T 28905的要求。芯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GB/T 228.1和《金属材料 室温压缩试验方法》GB/T 7314的规定; 约束单元一般都会采用碳素结构钢或合金结构钢,钢材质量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 素结构钢》GB/T 700或《合金结构钢》GB/T 3077的要求。填充材料抗压强度不宜低于20MPa。 屈曲约束支撑基本力学性能、疲劳性能和测试方法应符合表 6.3.7 的相关规定。 表6.3.7 基本力学性能、疲劳性能和测试方法要求 序号项目性能要求测试方法 1 屈服承载力每个产品的屈服承载力实测值允许偏差应在设计值的±15%以内 ; 实测值偏差的平均值应在产品设计值的±10%以内试验采用位移 控制加载制度,基本 力学 2 屈服位移每个产品的屈服位移实测值允许偏差应在设计值的±15%以内; 实测值偏差的平均值应在产品设计值的±10%以内加载位移分别 为 0.1u0,0.3u0,性能 3 弹性刚度每个产品的弹性刚度实测值偏差应在设计值的±15%以内; 实测值偏差的平均值应在产品设计值的±10%以内0.5u0 , 0.8u0 , 1.0u0,1.2u0,每4最大承载力设计位移对应的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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