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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2024-05-06 07:21:43 来源:英雄联盟比赛怎么买输赢 作者:英雄联盟比赛怎么买注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相关内容。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78元(含税)。截至2023年3月27日,公司总股本150,292,062.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207,325.5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30.02%。公司本年度不派送红股,不进行转增。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由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该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022年,公司依托新版《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的划时代发展机遇、围绕“声音解构者”的创新思路,打造了“一核三新”的业务布局。“一核”即为深耕减振降噪技术的城市轨道交通噪声振动污染防治业务,“三新”包括: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声环境、提升TOD上盖土地商业经济价值的TOD上盖噪声与振动专项精准防治一体化服务模式;运用“声音解析”手段、在线监测技术的智慧运维与病害治理业务;以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的新要求新期待,为实现全产业覆盖、延展公司减振降噪技术底蕴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减振降噪业务。

  报告期内,企业主要面向城市轨道交通及市域(郊)铁路的减振降噪、TOD上盖开发噪声振动综合控制、工业和民用建筑减振降噪等领域提供钢弹簧浮置道床减振系统、预制钢弹簧浮置板、声屏障、隔离式高弹性减振垫、重型调频钢轨耗能装置等系列化产品和服务;同时开展轨道智慧运维与病害治理的研究、开发与专业化服务。

  公司产品研发充分贯彻“分频段、分速度、分场景”的噪声与振动控制理念,针对不同频段、速度、场景开发相应的专业化产品,以保证治理效果。企业来提供的产品主要包括:

  1、钢弹簧浮置道床减振系统: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特殊等级(液体阻尼)和高等级(固体阻尼)的轨道减振降噪工程。按照适用速度可分为应用于地铁、轻轨(车速不超过100km/h)的中低速制式浮置板隔振器和应用于市域(郊)铁路(最高车速100-200km/h)的高速制式浮置板隔振器。

  2、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区别于现浇浮置减振道床,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在施工现场之外的工厂预先生产混凝土轨道板,整板运抵项目现场后,采用铺板机快速铺设,开启了“环保、绿色、高效、低碳”建造高质量、高效率、高性能的隔振轨道工程模式,大幅度提升了轨道工程预制装配化率,提高了隔振轨道的施工效率和工程质量,不仅节约了劳动力成本、而且减少了施工现场的环境污染,获得中环协环境技术进步一等奖。

  3、其他产品:公司除用于轨道交通传统的钢弹簧浮置道床减振系统、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产品外,还有覆盖中高等级及不用场景的全序列产品。包括用于高等级减振措施的隔离式高弹性减振垫、重型调频钢轨耗能装置、新研发的高等级减振扣件和道床调频吸振装置;用在建筑和各类设备减振降噪的聚氨酯减振垫、大荷载阻尼弹簧隔振器;用于在空气声传播途径上阻隔噪声的直立式、半封闭式和全封闭式声屏障等;用于轨道车辆转向架的一系弹簧组等。

  为紧扣时代脉搏、牢牢抓住智慧地铁建设新纪元的发展机遇,公司以基于“声纹解析、声音解构”的技术方法提供轨道智慧运维与病害治理服务。该项业务以保障城轨运行安全、提高运输效率、改善运营效益、确保服务质量为目标,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为基础,依托“一个系统,两项智能”(一套智慧运维管理信息系统、一个基于大数据的智能决策算法池、一套智能化检测装备和生产管理装备)的技术路线,打造智慧基础设施运维体系,实现多维感知、实时分析、科学决策和精准维修的运维标准,形成“前方生产、后方分析”+“检修分离”的城轨基础设施运维新模式。

  公司作为减振降噪综合服务商,报告期内,主要面向城市轨道交通业主方或施工方提供减振降噪有关产品和综合治理服务,并通过招投标或竞争性谈判获得业务机会。公司坚持自主创新的技术路线,专注于减振降噪产品研制、工程设计、核心零部件生产、成套装配和工程服务。公司采取“两头在内、中间在外”的业务模式,“两头在内”是指将公司业务实施过程中最为核心的设计环节(包括减振降噪整体方案设计、弹簧参数和产品配方设计、服务于各个工程具体区段的结构设计)和产品关键生产环节以及外协加工产品的质量控制、产品成套装配在企业内部自主完成;“中间在外”指公司将部分低附加值、工艺简单的非关键生产环节交由外部委外加工。该业务模式有助于公司集中资源于技术探讨研究、产品研究开发和市场推广影响企业竞争力的关键环节,以提升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驱动公司长远发展。

  公司从始至终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的自主研发策略,打造不断循环修正的“需求目标-理论-仿真-实验-测试-验证-理论修正”技术路线)公司技术创新主要围绕基于声音解构的“噪声和振动控制”展开,针对影响因素众多、多学科交叉等问题,公司打造包含高素质、多学科的专业科研人才队伍,在大量实测数据的基础上对“车辆-轨道-传递路径-敏感点”体系振动特性进行研究,构建具有高准确性的仿真模型,通过大数据分析和产品运行效果分析,来优化研发技术方向和产品设计思路。

  2)公司建立由总工程师负责的技术专家委员会,负责对项目立项、整体需求、市场定位、重大技术方案、研发进度、市场导入等环节进行把握和最终决策,依据公司总体发展的策略确定产品发展的策略和目标,并确定产品研制策略,对产品全生命周期来管理、决策、监督、检查,对产品成本投入、综合绩效做评估和决策。

  3)公司研发注重市场调查与研究,坚持“产学研用”一体化,以“走出去、请进来”的模式开展信息跟踪,研发需求来自于客户和一线员工等各方面的市场反馈。公司要求营销、交付、售前、售后等各个岗位的员工提供研发新产品或是原有产品的改进建议,并参与数据的收集和产品的测试工作。公司一贯重视自主研发和知识产权保护,对提出专利创意的员工实施奖励,及时将项目的技术成果转化为专利和系列化。

  公司采取“以销定采,并保留安全库存”的采购模式。公司采购的物资种类较多,最重要的包含钢材、铝材、钢弹簧、各种配件和工程辅助材料等。由于减振降噪治理方案应该要依据场景进行个性化设计,因此公司物资采购具有较强的定制化特点,例如钢弹簧是公司依据钢弹簧浮置道床减振系统整体性能要求,分系列、分用途研发,形成相应的产品规格、技术参数、设计图纸和工艺图纸,由专业的厂商定制化生产、供货。其他需个性化定制的产品,如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等,涉及运输半径,企业来提供相关这类的产品规格、技术参数和设计图纸、工艺图纸,在项目所在地一定距离内选择拥有相对应资质的供应商定制生产,公司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按要求发货到项目现场。工程配件等标准化产品,公司依据需要直接向供应商采购。

  公司对供应商采取“合格供应商”管理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相对来说比较稳定。公司项目管理中心下设采购部,负责物资采购和成本控制工作。公司依据供应商的资质、技术水平、生产能力、价格、信用、付款条件等因素做综合评定,并建立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定期对进入供应商名录的合格供应商供货情况做评审,对其阶段性的供货质量、供货周期、价格、服务情况等做综合评定,评定合格的才能进入下期供货,不合格的将从名录中删除,并终止其供货资格。

  公司采购部依据需求部门审批通过的采购申请,按照《采购管理办法》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询价、比价等方式确定供货厂家。原则上选择不少于3家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议价。针对单一来源采购,采购部门应就技术、市场、服务、价格等方面予以充分说明,并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物资采购到货后,质量管理部门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后由库管人员办理入库手续。工程配件等通用产品,公司会根据未来的销售预测进行一定的备货。公司财务部根据入库清单做采购入账,并根据采购合同支付价款。

  目前,公司在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高端现代制造业基地建有生产、实验、测试、交付综合产业基地,基地内建有大型工程试验平台,打造了隔振器静态、动态和抗疲劳性能一体化测试实验室、轨道隔振性能测试平台和噪声测试平台等,购置了大量振动噪声测试仪器和力学及声学软件。公司依靠引进的MES+ERP全自动化的大数据生产管理系统实现智能排产、精准生产、产品定制等智能化柔性生产管理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并保留安全库存”的生产方式。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供货周期、更快地响应客户的真实需求,针对通用性程度较高的公司自研隔振器产品,公司依据已签约项目的施工计划、结合销售管理部对新增签约项目的销售预测,参照库存情况、生产情况等制定生产计划,进行适当的备库生产。

  报告期内,出于生产所带来的成本、环境管理等因素的综合考量,企业存在对产品非核心部件或非核心生产环节委外加工的情况。公司的基本的产品钢弹簧浮置道床减振系统、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的核心零部件为阻尼弹簧隔振器,阻尼弹簧隔振器采用“核心环节自主生产,非核心环节辅以委外加工”的生产模式。

  阻尼弹簧隔振器最重要的包含内套筒、外套筒两部分,内套筒系阻尼弹簧隔振器的性能的关键。内套筒由公司自主生产,外套筒以自主生产、委托加工或是定制化采购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以自主生产为主。内套筒的原材料为弹簧、阻尼剂等,弹簧、阻尼剂均采用定制化采购方式获取,公司向供应商提供弹簧的设计图纸、工艺参数、性能指标等,以及阻尼剂的配方及生产的基本工艺、性能指标等,由供应商生产完毕后经公司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协厂商进行了合格供应商管理。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外协产品的质量,公司制定了《委托加工管理制度》,对外协厂商来管理,以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周期达到公司要求。

  为第一时间抓取市场信息,公司在国内建立了完善的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北京总部设立销售管理部,广州、郑州设立子公司,全国主要省会城市建立营销网络。公司业务与各城市重大基建项目相关,通常要通过招投标环节或是竞争性谈判等市场之间的竞争方式获得。另外,对于产品追加、备品备件、运维服务等业务,公司也采取与客户直接进行商务谈判方式获得,该类业务合同金额、占比均较小。公司业务按照项目制管理,项目定价均按照一单一议,以项目形式对外报价,定价依据受多方面的影响,最重要的包含客户项目的难易程度、供应商对特定部件或模块的报价、公司在相关地域的品牌影响力、具体项目的竞争激烈程度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国家绿色环保战略及配套法律和法规陆续发布、实施,在推动噪声污染防治水平的同时不断加大噪声污染防治力度,为噪声与振动防控产业带来更广阔的市场机遇。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习指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明显问题的窗口期。随着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很明显的成效,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容忍度越来越低,噪声污染成为环境领域集中投诉的热点和焦点。同时,噪声和振动对身体健康从听力损伤、睡眠障碍、神级系统和心理健康等几个维度的危害引发社会关注。2021年,全国噪声投诉举报量持续居高,“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共接到公众举报45万余件,其中噪声扰民问题占全部举报的45.0%,位居各环境污染要素的第2位;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以及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合计受理的噪声投诉举报约401万件。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环境问题的迫切需要,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噪声污染评估和治理工程也再次成为中国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热点。

  为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保护和改善声环境质量,国家相关部门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积极采取一定的措施,不断加大噪声污染防治力度。2022年6月,《噪声污染防治法》的颁布出台进一步健全了噪声污染防治法律和法规,成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修订的又一部重要生态环境保护法律。

  《噪声污染防治法》从调整适合使用的范围、明确政府责任、加强源头防控、强化分类施策、完善法律责任等多重维度,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质量,将为防治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法治依据。

  与此同时,国家“十四五”战略规划提出“加强环境噪声污染治理”的明确要求;GB55016-2021《建筑环境通用规范》作为强制标准,对室内包括热湿环境、光环境、声环境和空气质量环境等进行了明确的底线性控制要求,明确规定了来自建筑物外部噪声限值和建筑内部噪声限值,较现行GB50118-2010《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收紧了2-7dB(A);《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加快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问题”等攻坚任务。

  根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公布的《2022年中国内地城轨交通线个城市投运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超过一万公里,共包含9种制式,其中地铁8012.85公里,占比77.85%。2023年内,预计将有28个城市可能开通总计56条线路,预计新增开通运营里程达914.40公里,新增车站566个,其中地铁线年将要开通的最主要城市轨道交通制式。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国内地已运营市域(郊)铁路线公里;共有城际铁路线公里。

  《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环境振动影响的研究现况》中提到“为满足城市环境对交通振动控制的需要,在地铁线路上大量采用不一样等级的轨道减振措施(分中等、高等和特殊等级三种),且采取减振措施的铺轨里程一直上升,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中,减振措施占全线%以上,个别线%,最近开始建设的北京地铁16号线,仅特殊等的减振措施用量就占全线%以上”。随着我们国家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模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居民环保意识的逐步加强和新版《噪声法》的正式实施,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减振降噪未来市场发展的潜力广阔。

  国家“十四五”战略规划中明白准确地提出“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带动作用,建设现代化都市圈”“加快城市群和都市圈轨道交通网络化”等要求,市域(郊)铁路建设将掀起新一轮高潮。同时,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将适合使用的范围从城市扩展到农村范围,市域郊铁路的噪声与振动防控要求首次在立法中体现。而市域(郊)铁路的大规模建设和高速化发展,必将带动市域(郊)铁路的噪声与振动治理市场的大发展。

  2、为营造健康宜居的良好声环境,TOD上盖开发采用噪声与振动专项精准治理模式成为共识与趋势。

  2020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改委等单位《关于推动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办函〔2020〕116号)要求加大市域(郊)铁路沿线和站点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强度,积极推广地下空间开发、轨道交通上盖物业综合开发等节约用地的技术和模式,打造站城融合综合体,TOD上盖模式慢慢的变成了助推城市发展的重要动力。TOD上盖开发具有“轨道交通+居民/商业楼宇”双重性,其振动与噪声控制的优劣必然的联系到居民声环境品质和上盖物业的商业经济价值,对TOD上盖开发进行噪声与振动的专项精准治理慢慢的变成了业内的共识与趋势。

  智慧运维与病害治理是公司基于“声纹解析、在线监测”这一行业前沿技术领域,推出的适应后运维时代的新业务。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要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和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铁路线路和铁路机车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减少振动、降低噪声设施正常运行,并依照国家规定进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城轨运营和设施维保社会化、市场化模式逐步形成,结合“智慧城轨建设”这一发展目标,城轨基础设施智慧运维将成为后运维时代维保主要方式。

  噪声与振动控制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重要保障环节,由于涉及列车运行安全和减振降噪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的使用,提供相关这类的产品和服务的企业要具备持续的技术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高度负责的职业道德操守和优秀的专业方面技术人才,针对产品的技术原理、材料性能、结构安全、仿真模拟、减振效果进行多维度的反复论证。同时,匹配保证列车运行安全和减振降噪效果的既往项目运行案例,才可以获得业主单位和市场的认可。因此,新进入本行业的企业在短期内很难实现技术和工程案例的突破。

  TOD上盖开发的减振降噪业务是一项精细、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做到对盖下的轨道、盖上的建筑以及各层级中涉及到的建筑设备的振动噪声实现一个整体的精准控制。为提供TOD上盖开发噪声与振动专项精准防治服务,完成全过程精准化的振动噪声防控,企业要提供一个全过程一体化综合管控的干预式服务,配备包括轨道结构、建筑结构、机电设施、材料学等专业人才队伍,具备轨道、建筑、设备减振降噪产品体系以及丰富的项目经验,技术门槛和行业壁垒较高。

  城市轨道交通的智慧运维和病害治理要掌握多个领域的知识和技术,对技术人员的技能和能力有较高的要求,主要涉及多源异构数据的整合和处理、智能算法、高效稳定的大数据分析平台、多领域专业相关知识、可视化技术等多方面。

  公司经过十余年发展,在轨道交通特殊等级减振降噪领域,打破了外资公司阻尼钢弹簧隔振产品的技术壁垒和市场垄断,实现了有关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多项创新和国产化落地应用,市场占有率稳居行业前列。同时,在TOD上盖开发中因地制宜开创减振降噪精准防控,在城轨基础设施领域首创智慧运维与病害治理,公司创新业务思路和技术路线,正在引领行业发展。

  公司自设立以来,2次获得“北京市科技奖一等奖”和1次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技术进步一等奖”;入选国家级、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发挥自身的技术优势,参与5项行业标准的制定;产品所用技术多次被环保部列入“先进污染防治技术”、被工信部和科技部列入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予以推广支持。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了轨道交通减振降噪行业大部分公开招投标项目和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投标工作,市场中标率稳居行业前列,较往年稳步提升。2022年,公司钢弹簧浮置道床减振系统按照中标项目的个数统计的中标率为39.39%,较2021年同比上浮10.03%;按照中标项目里程统计的中标率为35.31%,较2021年同比上浮7.05%。

  公司预制式钢弹簧浮置板按照中标项目的个数和中标项目里程数统计的中标率,分别为30.00%和55.32%,稳居行业前列。但较2021年中标率会降低的根本原因是公司调整市场拓展策略,以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目标。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减振降噪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得到了客户的充分认可。根据中国交通运输部发布的《2022年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数据速报》显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55个城市开通运营城市轨道交通线条,公司的产品已经应用于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杭州、郑州、成都、西安、深圳、青岛等32个城市的125条线路的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市场覆盖率超过30%,稳居行业前列。

  公司的TOD上盖噪声与振动精准防治、轨道智慧运维与病害治理等业务是单位现在有产品在新场景下的集成和创新运用,相关业务的拓展依托于公司在减振降噪领域拥有的完整的知识产权体系和丰富的工程经验。其中,区别于通过PPP项目获得地铁维保合同的商业模式,公司作为民营混合所有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的智慧运维管理信息系统和业务架构得到行业的认可,很多公司开始以形成智慧运维管理信息系统+智能化监测装备+维保生产队伍为目标,进行技术开发和资源整合。1)针对智慧运维,公司开发的地铁轨道智慧运维系统,已在多个城市推广应用,该项技术产品受到客户好评。2)针对病害治理,公司培养了一支由专家团队、工程师团队和维修生产人员组成的专业维保队伍,具备了基础设施运维“状态承包”实力,形成了系统化、全流程的服务模式,推动病害治理的科学化、精准化和长效化发展。

  党的“二十大”开启了建设交通强国的新征程,而“站城一体化”大趋势下智慧城轨建设是交通强国建设的战略突破口,是城轨交通高水平发展的主要抓手。贯彻交通强国战略,中国城市轨道交通迎来了智慧地铁建设新时代,将信息化、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等智慧化技术应用到城市轨道交通行业,使其建设与运营管理更高效,在提高其运营、维护、安全和服务水平的同时减少相关成本;而智能化巡检和综合监控技术的应用是当前行业安全保障智能化、智慧化的主要体现。

  公司研发的智慧运维管理信息系统及其配套的基于大数据的智能决策算法池和智能化检测装备,构成了智慧基础设施运维体系,以智慧运维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应用,实现运维管理信息化;通过智能设备研制和集成应用,以及数据标准制定和接口技术开发,全面实现检测智能化;通过基于大数据的维修决策模型库的开发、数据综合应用,实现了关键设施全生命周期运维的维修决策智慧化。随着行业的迅猛发展以及运营线路数量的快速增加,其运营方面的经济压力也在不断增大,智能化、智慧化及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必然趋势。

  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噪声污染问题日趋严重,声环境、声景观作为绿色生态环境的重要指标之一,慢慢的受到社会的重视,而绿色、宜居、和谐的交通声环境和建筑声环境则是健康声环境的重点。为了贯彻《环境保护法》和《噪声污染防治法》,国家相关部门和机构正在制定、修订、强化一系列声环境品质衡量准则与噪声振动排放标准,将对减少环境噪声振动污染、提升环境品质产生深远影响。

  公司定位“声音解构者”,努力促进声与健康的融合,切实满足人民日渐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在报告期内持续创新减振降噪技术,丰富轨道交通特殊等级、高等级减振降噪产品,构建健康的交通声环境;创新TOD上盖振动噪声一体化防治模式,为TOD上盖居民区和商业区的减振降噪添砖加瓦;布局建筑减振降噪序列产品,助力营造绿色、低碳的建筑声环境。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度,公司在努力开拓传统市场的同时,致力于TOD上盖减振降噪综合治理及智慧运维与病害治理业务的拓展,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各项生产经营目标。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427.03万元,实现净利润6,408.35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99.14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别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来进行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前送达,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21年1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及2022年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变更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解释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问题,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解释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问题,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解释第15号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

  解释第15号规定,在判断亏损合同时,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金融工具,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上述规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实施。企业应当对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涉及所得税影响进行追溯调整。

  解释第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上述规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实施。企业应当对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该类交易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现申请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

  该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批准后执行。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履行职责,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因公司全体董事属于关联董事,故全体董事对此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任宇航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相关监事及高管列席。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并认可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时间、议案内容等事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2年公司不断开拓创新、稳步前进,在严峻的市场形势下,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效益为中心,加强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在生产经营、质量管理、技术进步和上市筹备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实现了健康、稳步发展。

  (二)审议通过《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尽职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推动了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审议通过《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结合公司2022年度业绩情况,发放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1)独立董事的薪酬:2022年度津贴标准为8万元/年/人(含税)。2)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1)独立董事薪酬: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津贴)标准为8万元/年/人(含税),按年发放,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2)非独立董事薪酬: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不向其另行发放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管绩效考核结果及2023年度高管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情况,公司在经营净利、新签合同、ROE指标、合规管理、科研技术、业务拓展和安全生产方面制定高管绩效考核指标。

  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总额,高管个人的薪酬调整额度由总经理根据各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贡献、岗位职责等进行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2022年度,公司在努力开拓传统市场的同时,致力于TOD上盖减振降噪综合治理及智慧运维与病害治理业务的拓展,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各项生产经营目标。公司根据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情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在重大方面完整、线年度实际经营情况。

  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参照2022年度经营情况,根据公司2023年度业务规划,同时考虑整体经济环境、行业状况变化,以2023年度销售预算为起点,统筹安排成本预算、费用预算、投资预算等,形成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按照《内部审计合规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审计合规部对公司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经营运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在审计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存在违规行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版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并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法律法规,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现申请购买董监高责任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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